兩岸日前甫簽定投保協議,應如何建構一個投資無虞的商業環境?前法務部長廖正豪表示,最重要的是紛爭解決的獨立性、公平性和專業性,有公正獨立的司法環境和專業法官參與審判,才能讓身家性命交由法院裁決的人民感到信賴。
由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主辦的「二○一二年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昨在台北舉行,除國內的司法人員外,還有多名來自福建、江蘇、浙江的法官、庭長、審判員專程來台與會,並發表論文。
廖正豪認為,面對兩岸往來頻繁的商業活動,加上跨足不同法律領域的考慮,有必要設立專業法庭,並協同專家參審,營造無後顧之憂的投資環境。
廖正豪舉例,福建漳州中級人民法院設置涉台案件審判庭,並聘請台商擔任人民陪審員、仲裁員與調解員,運作結果大幅降低案件的上訴率,更能保障台商權益,此一作法值得推廣。
昨天下午第一場的專題研討會上,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許先叢報告「海峽兩岸民商事司法互助的現狀、問題及前瞻」。報告結束前他說,「我誠摯希望,在共同支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兩岸司法互助合作能再上新台階!」
陸委會官員明確指出,兩岸司法互助,以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為推動依據,強調「沒有政治前提,我們的立場很清楚,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中國時報 2012-08-17 00:57 藍孝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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