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關於2017年大陸司法考試成績公佈、核查分數與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之通知
2017年大陸司法考試已於11月22日公布成績,本會受大陸司法部、廈門市司法局、深圳市司法局等機關委託,協助台灣考生辦理成績通知書發放、成績核查與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等事宜。說明如下:
一、關於成績公佈及成績單發放事宜
考生可自行上網查詢成績並下載成績單,網址為:http://exam.crm.cn/EXAMSF/public/。密碼遺失之考生,請與本會聯繫。
二、關於成績核查之申請
1.申請成績核查,需提交以下資料:
(1)請以電腦輸入或以黑色墨水筆填寫成績核查申請書(請至本會官網下載),並以黑色墨水筆親筆簽名。
(2)成績單。
2.台灣考生可親至本會遞交,或將掃瞄檔E-mail至本會,委託本會向深圳市司法局、廈門市司法局提出成績核查之申請,或逕向司法局提出申請。向厦门市司法局直接申请之具體內容,請參照廈門市司法局關於成績核查申請之公告。
3.成績核查申請期限至12月5日為止,逾期不再受理。本會受理時間至12月4日17:30,請考生把握。
4.可以申請核查分數之範圍為試卷四。試卷一至試卷三,除非參加考試而無成績,否則無法核查。
三、關於法律職業資格之申請
通過2016年大陸司法考試之考生,申請法律職業資格,必須完成2個步驟:
1.上網提出法律職業資格的申請
考生請於12月5日24:00以前,登錄大陸司法考試信息服務平台網站,詳細填寫資料,提出法律職業資格之申請,逾期申請無效,本次考試成績即不可再提出申請,請今年通過之考生務必注意。
網上申請填寫之注意事項,請參考本會轉發廈門市司法局關於網上申請法律職業資格的通知。
2.現場提交申請文件
本會將於12月15日至20日,上班日9:00-17:30,現場受理考生提交書面材料。現場提交資料,原則上需由本人到場,並提交原件。建議考生事先致電本會,確認需備材料並約定時間,以免因資料不齊,影響申請之效力。
現場提交之書面材料如下(以下證件、證書原件,經審驗後由本會現場複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1).《2017年大陸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由本會提供)一式兩份,請以黑色墨水筆書寫並簽名;
(2).《2017年大陸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原件(申請人自行提供);
(3).身份證件原件:臺灣考生應當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和身份證;
(4).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信網上查詢不到的大陸學歷,須同時提交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持臺港澳或國外學歷(學位)報名的考生,需同時提交畢業證書與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5).與網上報名同一底片兩吋(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其中2張貼在申請表上,2張用於製作證書與報名資訊登記表。(為免照片脫落,請在背面書寫考區、姓名與身分證號);
(6).其他補充材料(如:申請人身份證件上的姓名或出生日期與畢業證不相符者,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
四、未盡事宜,請向本會洽詢。
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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