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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重要報導
新聞主題:廖正豪:兩岸應強化共同打擊犯罪
發佈日期: 2010-02-22 01:35
發佈單位: 中國評論新聞網/黃筱筠
資訊來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12/2/7/2/101227286.html?coluid=93&kindid=4030&docid=101227286&mdate=0222004611

   廖正豪自從卸任部長後,就開始進行兩岸交流,尤其對兩岸法學交流,提出許多建議。(中評社 黃筱筠攝)
  

        針對馬英九提名“法務部”次長黃世銘接任“檢察總長”,前“法務部長”廖正豪接受中評社訪問時表示,他擔任部長時,黃是主任秘書,他是一位公正不阿的人。做為檢察官或“總長”,這是很基本的要件,加上黃世銘工作非常認真,在學識、經歷上又很適合擔任“總長”,應該會得到大家的認同。

  廖正豪1946年生,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士、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法學博士,20歲時就高考法官及格。曾任“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行政院”副秘書長、“行政院新聞局”副局長等職務。現任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理事長、文化大學、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

  廖正豪表示,自從1998年卸任“部長’職務後,就開始從事兩岸交流活動,後來因交流頻繁,為了保護台商等權益,他認為應成立兩岸法學交流窗口,因此推動“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成立。

  他解釋說,這名稱的由來是因大陸多年前就有“海峽兩岸法學交流促進會”,為了與這單位對應,他們只改了後面兩個字。大陸的法學促進會是由司法部部長領軍,相關公安、法司擔位等都參加,層級非常高。後來協會交流的對像,慢慢也擴及到了法官協會、中國刑事協會等。
 

              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目前與大陸多個公安、司法單位都有進行交流。(中評社 黃筱筠攝)
 
  廖正豪提到,協會在3年多以前就啟動兩岸法學論壇,當時討論了很多兩岸法律的差異。從保護台商開始,到穩定兩岸社會,兩岸一起從法律面制度面討論並希改善。當時他邀請台灣約有10幾位擔任過“部長”的相關人士出席,大陸方面也有多位擔任過公安、法司部會等首長出席。主要討論包括台商人身安全、避免雙重課稅、台商中小企業的融資貸款等問題。許多兩會協議內容,當時其實都已提出對策。

  2年前,大陸更開放台灣人到大陸考律師證照,而包括發證、取得證書後實習等相關問題,協會都可協助。他說,2008年台灣人考取了37位,2009年考取56人,成績很好。他也說,去年他們也與福建法官協會合辦法學論壇,今年也會舉行,往後會變成固定型態的法學研討會,每年將舉行一次。

  至於第3次江陳會簽署了兩岸共同推動打擊犯罪,成效似乎不是很顯著。廖正豪表示,其實兩岸都很努力在做,但兩岸有很多事物跟觀念不同。

  他舉例,像大陸是以黨領政,有黨的組織可幫旁忙,協調行政部門、公安等統籌相關工作,台灣缺少統籌的機關。另外,大陸偵查主體是公安,台灣偵查主體則是檢察官,因此兩岸辦案程序上、制度上不同,如果兩岸要共同打擊犯罪,要先想辦法找一個兩岸都可以接受的模式,因現在還在磨和時期,效率自然會降低,現階段只能以個案為主。
 
在“法務部長”任內因掃黑得到民眾支持的廖正豪受訪時也提到,希望他掃黑的經驗,可以帶到大陸去。他說,他在擔任“部長”時,就跟大陸提到掃黑經驗,台灣因太在意政治發展,忽略了人文、倫理方面的建設,讓黑幫有機可趁,若幫派一直擴展下去,社會將沒有公平正義,他提醒大陸應防止這樣的情形發生。

  他說,大陸人口這麼多、貧富差距大,若讓台灣黑道勢力去大陸建立灘頭堡後將很難控制,2008年重慶市委書記就請他去演講關於掃黑的議題,去年7月重慶就進行大掃黑,他們也開始發現黑幫問題很嚴重。

  他說,重慶掃黑得到民眾支持,就像他當時在台灣掃黑的情景重現,後來重慶空降一位公安局長執行掃黑,黑道還因此要花新台幣500萬暗殺他,但他笑說,他的身價比重慶公安局長高,當初執行掃黑時,黑道願意花新台幣4億代價,找人暗殺他。

  廖正豪卸任後擔任推動許多公益,也是多個社福團體的負責人,除了兩岸法學交流,他也關心青少年,成立向陽學園,讓中輟生可以繼續念書,他說要減少社會犯罪發生,要從源頭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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