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層級大陸法律參訪團】
在大陸從事律師業務養成研習營(北京24-1)
一、活動緣起:前法務部部長廖正豪多年來奔走兩岸,積極推動兩岸交流,研究大陸法制發展,深刻瞭解臺灣民眾在大陸面臨許多法律資源之需求,因此於2006年創辦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以下稱「本會」),進行兩岸法律專業交流、政策倡議與臺胞服務工作。經過其大力呼籲爭取,中國大陸於2008年開放臺灣人民參加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並經過實習、考核,可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辦理業務。本會也成為大陸法考與台籍大陸律師執業權威機構。目前台灣考生參加大陸法考、台籍大陸律師執業範圍等方面仍存有障礙,廖部長也始終領導本會積極爭取突破。為使臺灣人民對大陸司法實務有正確認識,系統化接觸大陸律師執業環境,以加強兩岸法界深度交流,增進各機關與臺灣法律專業人士之相互瞭解,為有意到大陸發展之臺灣專業人士,探尋成為台籍律師、台籍陪審員、台籍仲裁員、台籍調解員,或更多商務合作之發展契機,本會特規劃舉辦「在大陸從事律師業務養成研習營」。
本研習營為最高層級的大陸法律參訪團,為幫助台灣法律專業人士逐鹿中原,廖正豪前部長不吝釋放其人脈資源,提攜後進,親自率團參訪。自2009年起,已舉辦過上海、蘇州、福建、廣東、北京等研習營,並幾度配合大陸司法部邀請廖正豪前部長率領臺灣考生前往廈門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儀式,前往各地參訪,受到大陸各機關重視,活動深入,成果豐碩,佳評如潮。應各界熱烈要求,本會特別於疫情後再規劃辦理「在大陸從事律師業務養成研習營」,以政策擬定與大陸中央機關所在的北京為目的地,期為兩岸交流提供法律保障、推動兩岸法治建設。本次研習營將延續廖部長的志業與人脈資源,由本會廖林麗貞榮譽理事長、林輝煌理事長親自率團前往北京參訪大陸中央公檢法司、律協等機關,繼續帶領台籍大陸律師爭取執業範圍開放。
二、活動目的:
(一) 提供臺灣人士深入瞭解大陸司法實務與環境之機會
(二) 爭取臺灣民眾參加大陸法考及台籍律師執業範圍之開放
(三) 建立兩岸司法從業人員交流平臺與管道
(四) 為臺灣專業人士探尋成為台籍律師、台籍陪審員、台籍仲裁員、台籍調解員與商務合作之契機
(五) 推動兩岸法治建設,健全法律規範與司法制度
三、辦理方式: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主辦之「在大陸從事律師業務養成研習營」,擬拜會大陸中央與北京市領導,參訪司法機關、律師協會,並舉辦「台灣人士參加大陸法考與律師執業問題」座談會,實地考察司法實務機構及律所之設置運作。
四、主辦單位: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五、活動時間:2024年10月23日至26日,共4日3夜
六、參與人員:原則限30人以內,經本會遴選後通知。優先接受報名資格如下:
1.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之臺灣人士
2.有意準備大陸法考,在大陸從事律師業務者
3.在大陸實際從事法律相關業務,或與大陸有法律業務往來者
4.尋求與大陸法律事務合作機會,有意考察大陸律師事務所者
5.各大學法律系研究生或大學生
6.其他對大陸司法實務或司法環境有興趣之臺灣人士
七、活動內容(聯繫安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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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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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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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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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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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北京CI517(0740/1055)
酒店報到
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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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拜會中國法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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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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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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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會司法部,進行「大陸法考與台籍律師執業」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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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觀新創產業/參訪律所
拜會全國律協與北京律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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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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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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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會公安部
拜會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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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會最高人民檢察院
拜會國台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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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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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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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活動/景點遊覽
拜會台企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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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送機
北京-臺北CI518(202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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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研習成果:1.全程參與本研習營者,將由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頒發證書。
2.全程參與本研習營者,可申請參加本會「CHIWAN法律中心(台籍大陸律師聯誼會)」。
3.得申請參加遴選,入選者由本會推薦至大陸法院實習。
九、 費用說明:團費新台幣25,000元,不含來回機票,請按照指定航班自行訂購機票。團費包含:
1.北京5星級酒店3晚住宿(2人一室,單人房需補差價10,000元)
2.到下榻酒店報到後之團體行程交通(含團體航班北京接送機)
3.全程用餐(除最後一日晚餐請在機場自行安排)
4.全程團體活動費用(10/26自由活動部分敬請自理)
5.全團禮品交際費
6.行政費用
7.本會兩位長官之團體行程費用平攤。
※費用不含北京來回機票或車票、辦理證件費用、房費以外之酒店個人消費、個人於當地支出、小費等。
※請按照指定航班訂購機票。來回時間如有特殊考量,請事先與本會溝通。從內陸前往者,請於10/23中午12:00至酒店報到。本會預訂之下榻酒店,將於行前說明通知團員。
※本會Chiwan法律中心會員並無欠費者,減免團費1,000元。
十、 報名方式:填寫報名表擲回本會,並請於3日內繳交訂金10,000元或全額。報名順序以繳費為準。本會保留審核同意與否之權利。
(ㄧ)報名表登掛於本會官網,請下載填寫(一人一份),E-mail或傳真本會。
(二)回傳報名表3日內,請繳交10,000元訂金,匯款後請提供本會憑證,以完成報名手續。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繳清餘款。
(三)如需代訂機票,本會將委請旅行社與團員聯絡索取證件,以辦理訂位或簽證事宜。勾選需代訂機票者,視為同意本會將個資移請委託之旅行社聯絡。
(四)本團15人以上成團,如因人數不足致未成行,訂金與團費將全數退還。
(五)因個人事由退團者,將扣除已支付費用(如:酒店、機票…等)、行政作業費用與定金之一半退還。
(六)報名期限:2024年9月25日(週三)或額滿即止。
(七)意者請及早報名,以免向隅。
(八)如需邀請函辦理請假手續等,請洽本會協助。
十一、 本會帳戶:第一銀行 營業部
帳號:093-10-129821
戶名: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十二、 洽詢方式: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網址:www.acsle.org E-mail: acsle@acsle.org
電話:(02)2389-2388 傳真:(02)2388-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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