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台灣青年(大陸)司法實務交流研習營
一、背景與緣起:
(一)本會創辦人—法務部廖正豪前部長之領導推動
(二)本會為台灣唯一大陸法考權威機構
(三)本會Chiwan法律中心(台籍大陸律師聯誼會)
(四)本會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高院每年共同主辦「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
二、活動內容
(一) 實施期間:2024年暑期分兩梯次實施,每梯次35-40天。具體時間可能前後一日調整。
第一梯次:2024年6月25日至7月31日
第二梯次:2024年7月24日至8月30日
(三)實施地點:
1、第一梯次:
平潭交流研習營:福建平潭法院、福建省高院等。
廈門交流研習營:廈門海滄法院、廈門市中院等
2、第二梯次:
平潭交流研習營:福建平潭法院、福建省高院等。
廈門交流研習營:廈門海滄法院、廈門市中院等
上海交流研習營:上海各區基層法院、中級法院等。
★ 所有梯次營隊將集體於7/24-7/27至福建寧德參加本會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高院主辦之「2024年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7/27-7/31赴上海參訪遊覽。行程由法院安排。
(四)交流研習內容:
大陸司法實務,包括立案、調解、參與庭審、觀審、觀摩評議、法律問題研究、專題研討、法律文書草擬、送達、執行、司法服務及交流參訪等。
(五) 活動條件:
1、交通:
台灣至大陸來回交通由本會委請旅行社代辦,研習期間團體行程之交通,原則上集體安排。
2、住宿條件:
平潭:雙人公寓(一人一間臥室,兩人共用衛浴、客廳等)
廈門:獨居套房(一人一間套房)
上海:原則上兩人一間套房。
3、用餐安排:
原則上上班日於法院食堂享用早午餐,晚餐與假日用餐自理。
4、 研習期間發給生活補貼或獎學金。
5、研習證明:全程參與交流研習,將發給研習證書。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資格:
1. 大學法律相關學系學生。
2. 大學法學相關研究所碩博士生。
3. 大學法律相關學系所應屆畢業生。
4. 如有剩餘名額,得提供其他法律專業青年申請。
★ 法律專業社會青年得申請參加非暑期之「(大陸)司法實務交流實習」,內容更專業深入。
(二)申請名額:
每梯次每營隊原則上招收10名,2024年暑期營隊預計招收共50名。同一年度一人以參加一梯次營隊為限(可跨年度申請不同地區營隊)。
(三)申請方式:
1、請至本會官網:www.acsle.org-活動快訊,或FB:https://www.facebook.com/acsle.org 下載申請表填寫,按志願依序選擇3個以內營隊(以1至3標示),附學生證電子檔Email至本會信箱acsle@acsle.org 申請。經審核通過通知,請於2日內繳費並告知本會,未於期限內繳費,本會有權將名額留用遞補。
2、本會將委請旅行社辦理機票行程等作業,申請本活動即視為同意本會將申請人之申請個資轉給旅行社聯繫辦理。
(四)各梯次申請截止期限:
1、2024年第一梯次:2024年6月5日
2、2024年第二梯次:2024年6月12日
申請志願如包含第一梯次,以第一梯次截止日期為準。如第一梯次申請截止時,第二梯次名額已滿,第二梯次該營隊即可能截止申請。為免向隅,請儘速提出申請。
四、活動費用:含經濟艙來回機票、福建至上海單程或來回高鐵火車票、活動費用、行政作業費等。
(一)各梯次營隊費用:
第一梯次平潭營隊:20,000元台幣
第一梯次廈門營隊:21,000元台幣
第二梯次上海營隊:22,000元台幣
第二梯次平潭營隊:23,000元台幣
第二梯次廈門營隊:24,000元台幣
(二)匯款帳號資料:
戶名: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帳號:093-10-129821第一銀行營業部
(三)匯款請註明申請人姓名+參加營隊,並提供憑證告知本會。
(四)請於收到錄取通知2日內付款。
(五)申請通過後,非因本會因素或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將扣除每梯次定金3,000元與已支付費用,退還餘款。
五、本交流研習活動將於5/29(週三)15:10-17:00假東吳大學城中校區1705(實習法庭)舉辦說明會,歡迎報名參加。請於5/28(週二)前上網報名,報名連結:https://reurl.cc/70KR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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